通 知
关于广东省消防宣传“4+1”教育培训函
尊敬的企业领导:
为了贯彻公安部门消防局推进消防宣传“4+1”(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三级领导工作,针对我省2007年1月以来,发生了多起特大的火灾、烧伤死亡事故,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政府机关及消防部门必须加大消防检查及消防宣传培训的力度,真正预防火灾危害的发生。我协会为积极响应上及号召,预定于4月27日15.00时在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培训部,开展培训教育活动,由省消防教育训练中心领导讲课。请贵单位准时参加。(此次活动时间约需40-60分钟)。
本次参加对象:单位领导、 主管安全负责人要参加。
培训有关事项
- 培训性质:属公益性,不收费。
- 培训主要内容:
-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防火措施;
-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 社区及家庭防火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汽车防火知识;
- 活动方式:由市中心委派教员赴现场培训授课方式为主,并附以相关演习(如灭火演习、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常规消防器材操作示范)。
敬请各会员单位极积响应参加。
电话:0769-22650315 传真:0769-22697446
联系人:王学丽 周云
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
2007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