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尽快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紧急通知
东建函〔
2006 〕
1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97 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第
128 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和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建质电〔
2005 〕
46 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从
2005 年
7 月 14
日起,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工程建设活动。
目前,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仍有部分企业(名单见附件)尚未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已申请未获通过。根据省建设厅的通知精神,今年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请有关企业从速于
2006 年
3 月 31
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停止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使用。(东莞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受理点: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
11 号窗口,联系电话:
22671670
、 22671739
)
尚未报名参加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的企业可与东莞市建筑业协会联系有关报名事宜。(建筑业协会联系电话:
22658001
)
特此通知
附: 1 、 《已申请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 (请点击下载)
2
、 《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请点击下载)
东莞市建设局
二○○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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